科研处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是院长领导学院科研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科学研究发展总方针,遵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及总校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全院的长远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制定学院科研管理方面的条例、规定等;
三、负责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科研课题的最后论证和推荐;
四、指导各研究所、研究室等单位组织实施学院确定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负责组织跨单位、跨学科的科研协作攻关;
五、检查和督促课题负责人对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学院的专利申请工作;
七、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及上报请奖;
八、负责向各级学术刊物推荐学术论文;
九、负责组织大型国际间、校级间等学术交流活动;
十、负责对各部系科研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一、负责制定、筹划全院的科学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承办院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