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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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第七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0-03-06 14:40:15 阅读:0次 字体【
  • ​各位相关老师:


      省教育厅已下发《关于评选第七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赣教科字〔2020〕1号)。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凡属2015年至2019年度的全国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参评。

      (二)设区市教育部门或高校校级课题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由设区市或校(院)科研处推荐参评。

      (三)已在往届国家和省级同类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四)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科研成果参评。正在执行尚未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二、成果形式与时限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校本教材除外)等(不包括各类教辅资料、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参评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限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


      三、参评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思想导向、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思想上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既有对教育本质和特点的揭示,又有相对应的操作性对策、建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参评成果能较好地体现“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导向”的特点。

      4.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凡符合评选条件者,请请从“江西教育网”下载并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https://www.jxedu.gov.cn/info/1123/147616.htm)申请参评。申报材料包括:

      1.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3份;

      2.成果及社会反响材料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均享受省级教育优秀成果奖相应等次待遇。

      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文件要求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srzykyc@qq.com,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6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选第七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pdf

    优秀成果申请书.doc


      联系人:童洪伟

      电话:6360/1369485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