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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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0-09-28 15:20:30 阅读:0次 字体【
  • ​各位相关老师:


      为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 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 35 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 制,对管理规范、项目经费落实好的学校,适当增加立项指标; 对未按标准足额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相应调减立项指标;对未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暂停立项。我校今年分配项目申报指标数为10项,由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推荐项目不占学校立项指标。


      三、资助方式

      各校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 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本科高校 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 2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 3 万元、 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 5 万元,高职高专院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 低于 1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 2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 于3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高校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自行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组织成员单位申报,开展评审并公示一周。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 (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3)。

      3.项目立项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 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 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 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省内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及《评审活页》纸质版(一式五份)请于2020年10月20日16时前报科研处,同时发送项目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至邮箱srzykyc@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8475030,6360(短号)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盖章版).doc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评审活页(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