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教师:
接《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为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江西省教育厅研究,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省教育厅对立项指标的分配,我校立项数为10项。
三、资助方式与额度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
四、申报要求
1、该项目为科学技术类项目,不接受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的申报。
2、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
3、对已承担国家级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4、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
5、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省内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7、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评审活页》(附件2)。在《评审活页》的填写过程中应注意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信息,所有成果须标注项目负责人的排序。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请书》和《评审活页》中的相关说明。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评审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和《承诺书》(附件3)1份,提交至科研处(行政楼622室)。
此外,申报人须提交所在系部、处室党支部开具的政审证明,并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
2、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打包,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srzykyc@126.com。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洪伟
联系电话:136 9485 5034
科研处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评审活页(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doc
附件3.承诺书(1).docx
附件4.2021年省科技项目申报政审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