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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9-10-07 10:30:40 阅读:0次 字体【
  • ​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高等学校系列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强调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在“实事”中“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实行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分系列管理。高校教师课题申报继续由高校科研处(社科处/高教所)负责统筹安排。

      五、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高校申报限额指标为:师范类本科院校各60项,师范类专科院校各30项,非师范类普通本科院校各40项,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各20项,独立学院各10项。

      六、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两大类别。

      七、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20年度课题。

      八、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课题申请书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中“省教科规划”专栏进入)下载,填写完整后交至所在学院科研处,汇总后将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稿(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srzykyc@qq.com,联系人童洪伟,联系电话6360/13790237664。

      申请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6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年10月7日


    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系列)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