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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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15:10:00 阅读:0次 字体【
  • ​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统计2020年度全院教职工科研成果,各位相关老师积极配合,做好此次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

      科研成果统计的是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所有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材料,2019年12月1日之前未统计过的材料,也一并统计。


      二、统计范围

      1.已公开发表的各类论文(含学报论文)。省级刊物论文提供“CNKI、维普、万方”三种数据库下载的PDF文档。以上数据库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复件和扫描件,由学校认定。复印件和扫描件包括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以及EI、SCI、ISTP等国外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除提供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之外,还需提供南昌大学图书馆或其他有相应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2.已结题的各级各类省级课题、院级课题。课题主持人为本校人员的,只需填写统计表,不需提供材料;课题主持人非本校人员的,须提供课题结题证书及完整课题材料(包括课题立项书、研究报告、结题表等)。

      3.已出版的各类教材、论著(含校本教材)。需提供教材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和扫描件包括教材或论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前言(或序言、编者说明)、完整目录。

      4.已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需提供专利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及扫描件需包含专利证书页、权利要求页。

      5.著作权等成果: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

      6.已颁证书的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不含杂志社自评的论文优秀奖等)。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核心及以上刊物、教材、专利、软著、教科研获奖需提交原件,一般刊物不需再提交原件。


      三、提交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教师填写《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连同相关原件与复印件材料等纸质佐证材料一起交科研处汇总,并将电子《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发送到邮箱 srzykyc@126.com 。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93-8475030、3756


    附件:

    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docx